纳税知识问答
“工资、薪金所得”如何征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包括工资表内、表外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减出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或者减出附加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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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不超过475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1375元至453755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出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中国公民月份取得工资收入1000元,当月奖金400元,则当月应纳税款的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1000(工资)+400(奖金)-1000(定额扣除费用标准)=400元
应纳税额=400×5%=20元
所得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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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
工资、薪金所得 |
每月收入额减出费用扣除标准或附加减出费用后的余额 |
超额累进5—45% |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所得 |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按月减出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
超额累进5—35% |
|
劳务报酬所得 |
2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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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 |
20%并按税额减征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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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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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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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每次收入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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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所得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出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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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 |
每次收入额 |
|
|
其他所得 |
每次收入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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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税额 |
经营项目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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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含3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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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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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万元(含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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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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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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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 |
陆、水路运输,航空,管道,装卸搬运 |
3% |
|
建筑业 |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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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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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通信业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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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业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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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 |
代理,旅店,饮食,旅游,仓储,租赁,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
5% |
|
转让无形资产 |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商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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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 |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
5% |
财产租赁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出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出20%费用,就其余额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用于个人居住,个人所得税减按10%征收。
例:某人将私房出租,用于办公,每月收取房租1000元,则该纳税人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800)×20%=40元;如果此人将私房出租给个人住,则应交纳税额=(1000-800)×10%=20元。
财产转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出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例:某人将其夏利车以10万元的价格转卖他人,该车出厂价7万元,购车过程中交纳的车辆购置费等1万元,卖出后缴纳税金1700元,则该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为:(100000-70000-10000-1700)×20%=3660元
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如何征税?
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是指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与当月工资、奖金收入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奖金+当月工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张2004年4月领工资800元,当月公司发给他一季度奖金4500元,计算张2004年4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800—1000=4300(元)
应纳税额为:4300×15%—125=520(元)
企业虚报亏损的如何处理?
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
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薄、记张凭证或者在帐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但仅限于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我市对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所得,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对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税务登记
Tax Registration
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
如何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以下几种情况应比照开业登记进行办理:
1、
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应在所在地税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税务登记。
2、
纳税人到外区(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要持其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临时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
3、
纳税人在外区(市、县)购有房产的,必须持有关证件在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跨区房产登记。
附表:各类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需要抱送的资料
|
登记类型 |
填写《成都市地方税务登记表》,并附送以下资料(证照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料需复印件) |
1、
内资 企业 |
①、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及联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公司章程、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②、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总机构地税登记证(正本)。 ③、 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主管部门批文、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④、 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企业代码、总机构批文、注册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总机构地税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⑤、 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
2、
外资 企业 |
①、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企业代码、外经委批文(证书)、公司章程、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②、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企业代码、总机构董事会决议(委任书)、总机构所在地外经委批文、总机构地税登记证、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③、外国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企业代码证、外经委批文(证书)、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
3、个体工商户 |
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
4、
其他 单位 |
①、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许可证(教育局颁发)、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经营场地权属证明。 ②、停车场:许可证或备案书附表(公安交通管理局颁发)、负责人身份证、办场单位机构代码证、经营场地权属证明。 ③、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司法厅颁发)、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证、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
5、
代扣 代缴税 务登记 |
①、机关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证。 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政局颁发)、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证、注册地证明。 |
6、
外来 经营抱 验登记 |
① 外来经营承建单位: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施工合同。 ② 外来经营开发单位:开发地预售许可证或开发地国土使用证或开发地规划许可证或开发地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
7、跨区房 产登记 |
房产权属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
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生变化时,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地址变更),首先应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并附送如下资料:
1、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 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机构代码证、延期申请、董事会决议、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经营地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要求?
税务登记证件只限本纳税单位和个人使用,并亮证经营。纳税人要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涂改或撕毁税务登记证件,更不得非法买卖或伪造。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更换制度,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更换手续。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遗失补发?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登报声明作废后向登记办理窗口提交书面报告申请补发,并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机构代码证、遗失作废登报声明。
2、
个体: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遗失作废登报声明。
发票领购流程
一、如何办理发票准购证?
1、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因经营需要使用发票的,应首先到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窗口”办理《发票准购证》。办理时需备齐如下资料:
①、
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发票专用章式样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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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与税务登记证上名称一致)
直径3.6cm
税务登记证号码
⑤、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行政许可窗口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发放《发票准购证》。
3、
纳税人在《发票准购证》上须注明纳税人名称、纳税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如何领购发票?
纳税人每次购买发票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1、税人持核发的《发票准购证》到主管税务所进行申购。主管税务所应查验纳税人的《发票准购证》,对纳税人已用发票做缴销处理,并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大小、发票使用情况、申报质量好坏等指标予以审核配售,在微机上做发票鉴定。发票鉴定数量一般以一个月用量为限。
1、主管税务所批准后,须在《发票准购证》上签字、加盖准购章。
2、纳税人持以签章的《发票准购证》到办税大厅发票配售窗口购买发票。发票工本费价格按公式价格执行。
3、发票配售窗口工作人员与微机核对无误后,按《发票准购证》上核准的种类、数量发售发票并开具收款收据。
特别说明:
①凡属成都市地税机关征管的从事饮食、娱乐、旅馆、茶坊、洗浴、洗染、洗车、理发、美容、照相等十个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均统一使用成都市有奖专用发票;
②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购票时需带税控机IC卡;
③购买停车场发票的纳税人需持交管部门签发的《购票通知单》审购发票。
④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票盘点不售发票,敬请谅解。
三、如何办理自印发票?
企业确因业务需要、且用票量较大,可申请办理自印发票(冠名发票、自拟格式发票),程序如下:
1、纳税人向我局提出印票申请:在办税服务厅“行政许可窗口”处领取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印制冠名(自拟格式)发票申请审批表》;
2、办理行政许可窗口按照有关规定受理申请后,通知主管税务所领取材料;
3、主管税务所领取申请材料、完成审核并上报综合科审批;
4、综合科完成审批并报送市局征管处审批;
5、市局征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6、行政许可窗口取得许可决定书后通知纳税人到窗口领取许可决定书。
7、纳税人持准予许可决定书,到市局征管处办理交款、印制等事宜。
四、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4、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5、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6、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薄的变更、缴销手续。
7、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注: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依法公布的法规执行。
发票代开办理
一、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代开发票?
凡以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1、
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
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
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发票代开前必须先缴清税款,并按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代开)
二、如何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
从事货物运输的非自开票纳税人申请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时,应先到其主管税务所填写《代开货运发票申请表》后到综合服务厅“货运发票代开”窗口开具货运发票,须提供如下资料:
1、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货运合同、协议;
3、 完税凭证。
三、何代开税务统一发票?
其他代开票申请人填写《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代开统一发票。
1、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收款方、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付款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完税凭证(免税的除外);
4、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纳税申报
一、申报要求?
1、企业、扣缴义务人和个体工商户
企业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无论有无经营收入所得,都必须于次月起,每月在规定申报期内到我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及资料。扣缴义务人应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及其他资料。
2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按政策规定或经批准享受减税、免税的,在减免税期间,也须按月办理纳税申报。其申报内容包括: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实际应缴纳税额。
二、申报方式及办理程序?
提供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
附表:多元化申报方式及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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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类型 |
申报方式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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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帐征收户) 企业 |
上门申报 |
①、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表; ②、如实填写申报表,备齐相关资料、表格后,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③、申报窗口人员受理后开具税收缴款书(零申报不开缴款书); ④、纳税人持税收缴款书在限缴日期内到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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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①、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并同时确保该帐户余额大于当月申报税额; ②、登陆我局官方网站http://wwwcdwhds.dov.cn,在“网上申报”页面中按步骤完成申报、转帐; ③、申报成功的纳税户不须另交申报表,季度财务报表等资料直接交到主管税务所;税收缴款书于月内在税务所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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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定征收户) 个体 |
上门申报 |
①、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进行税款核定或调整定额; ②、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所申报,按核定税额缴纳税款; ③、工作人员开具税收完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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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申报 |
①、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并同时确保该帐户余额大于当月申报税额; ②、主管税务所对该帐户做登记录入; ③、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进行核定或调整定额; ④、纳税人拨打服务电话12366完成纳税申报、转帐; ⑤、税收完税证可于月内在综合服务厅领取。 |
开设税款预储帐户:企业纳税人持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纳税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商业银行永丰分理处(局办公大楼1楼)办理。
申报税种、申报日期及报送资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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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报税种 |
申报日期 |
报送资料 |
1、营业税 2、城建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 7、土地增值税 |
每月1——10日 |
1、《成都市地方各税(费、基金)纳税申报表》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月份报表》 |
按季申报税种 |
申报日期 |
报送资料 |
1、企业所得税 2、副食品调控基金 |
每年1、4、7、10月的1——10日 |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 |
按半年申报税种 |
申报日期 |
报送资料 |
1、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 |
每年5月、11月的1——10日 |
《成都市地方各税(费、基金)纳税申报表》 |
备注: ①、正常申报日期为每月1——10日,企业所得税可延至15日; ②、申报期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③、在申报期内有连续三天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法定休假日天数顺延; ④、企业所填写的申报表及报送资料均一式两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受理。 |
二、
四、如何办理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延期纳税申报的,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都应当先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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